新华网消息,近日,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联合签署命令,发布实施《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对国防奖学金的申请、发放、管理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并明确将国防奖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学年5000元提高至10000元。为此,记者就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总政、总后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问:这次国防奖学金标准调整幅度很大,新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等政策明确,国防奖学金标准要根据签约高校收费和市场物价水平适时调整。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市场物价及高校学杂费标准增幅较大,每人每学年5000元已难以保障国防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求。从2006年开始,我们在对一百多所签约高校学杂费收费情况和学生生活费用深入调查、对比研究有关企业设立助学金培养定向生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物价和高校收费的调整趋势,研究确定将国防奖学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学年10000元。在当前军费保障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国防奖学金标准,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大力推进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决心和力度,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广大国防生的关心和厚爱,必将对激发国防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他们奋发成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问:近些年实行国防奖学金制度的效果如何,为什么要发布《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
答:目前,全军和武警部队已在117所签约高校设立了国防奖学金,以鼓励和资助国防生完成学业,毕业后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近10年来,国防奖学金吸引了大批优秀学生报考国防生,共资助了近7万名国防生,已毕业到部队工作的就有3万名,有力地促进了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军队干部工作的深入发展,国防生已成为军队生长干部培养补充的重要来源。可以说,实行国防奖学金制度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在国防生培养实践中,国防奖学金的发放和管理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国防奖学金标准难以满足国防生学习生活基本需要,吸引和激励功能下降;管理职责、发放程序和要求不够明确;原来的政策规章立法层次不高,国防奖学金发放、追缴的法律约束力不强。这些问题,不但制约国防奖学金的管理使用效益,而且影响军队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为此,总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并以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命令的形式发布实施。